admin 发表于 2015-4-16 20:42:44

关于废止《重庆市技术成果出资入股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
各区县(自治县)科委(局)、工商行政管理局,有关单位:
   根据《公司法》和《关于废止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有关文件的通知》(国科发政字〔2006〕150号)的有关规定,现废止《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<重庆市技术成果出资入股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渝科委发〔2000〕22号)。
   以技术成果出资入股执行《公司法》的有关规定,不再经科技管理部门认定。
   特此通知。



 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

  二○○七年三月二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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